admin333665 发表于 2019-6-16 21:59:49

下月起南宁公积金个人月缴存上限为2408元


缴存员工请注意了,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南宁拟调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昨日,南宁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19年度南宁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告诉》公开征求意见的布告(以下简称告诉),依据告诉,缴存基数下限拟调整为1680元,员工月缴存额以及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408元,算计4816元。
依据南宁市统计局供给的2018年度南宁市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设定2019年度南宁市住宅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67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南宁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则2019年度南宁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员工月缴存额以及单位为员工缴存的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408元,算计4816元,高于上限的按此上限核算。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履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据介绍,设定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保护住宅公积金准则公正的必要手法,对缴存住宅公积金实行控高保低,有利于保护和平衡员工权益,避免出现因住宅公积金缴存差距大引起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员工收入分配差距扩展,形成分配不公的矛盾,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员工的住宅公积金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自2007年以来,每年都向社会公布年度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在住宅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保护住宅公积金准则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为企业降本钱减负担有关方针,优化营商环境,单位可结合本身经济效益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如有调整,缴存份额一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的缴存份额应该共同。
《告诉》自2019年7月1日起履行,有效期一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下月起南宁公积金个人月缴存上限为24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