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管部门6月起实施10项放管服措施
5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革新10项新方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新拟定的《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革新10项方法》。
2018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处理、事端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系列革新,实施20项便民惠民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现在,已在全区车驾管范畴全面实施18项简略事务一证办、事务集成一窗办、事务受理一次办结,实现了车辆查验可跨省、驾驶证考试不出县区、小车上牌就近办、警企协作通城乡,进一步减少群众就事时间和本钱。
2019年,公安交管部门在认真总结革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出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革新10项方法。
据介绍,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变改造方法,重点杰出机动车事务处理便利化、驾驶证考试证明材料简化、警企联动机制化三大方面革新,包括8项机动车事务、1项驾驶人考试事务和1项协作事务。
此次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变革10项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经过晋级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习惯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打破时空、地域和证件品种等限制,减轻群众多地往返就事负担,方便群众异地学习日子和就事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乡村复兴,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助推其它行业的发展,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们十分重视的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办法的具体情况。
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办法,适用于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以及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寓居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所有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6月1日今后,对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请求驾驶证的,在审阅请求人身份证明时,只审阅居民身份证,不再审阅寓居挂号凭据。对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寓居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阅港澳台居民寓居证。
关于实行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轿车、摩托车注册挂号事务全区通办,具体处理条件有哪些?
6月1日起全区统一实施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轿车、摩托车注册挂号事务全区通办。请求人能够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小型非营运国产轿车、摩托车注册挂号事务,无需再提交寓居挂号凭据,已注册挂号的小型非营运国产轿车、摩托车,请求人可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挂号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其他挂号事务,无需提交寓居挂号凭据。已注册挂号的小型非营运国产轿车、摩托车,车主请求转移挂号、变更挂号、变更备案、补换领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解典当挂号等事务时,挂号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审阅车主《寓居证》或者《流动人口寓居证明》,凭广西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暂时居民身份证》,即可处理。
需求阐明的是,适用注册挂号事务全区通办的车型为国产的小型微型载客轿车、小型微型载货轿车、简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运用性质为非营运。非免检车辆还须提交安全技能检验合格证明。车主仅限为广西辖区的居民个人,车主为单位的不适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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